http://esf.wuxi.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8 年4 月23 日 wkeping 江南晚报
B、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提要
满5年上市要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建设销售: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利润不得高于3%。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供应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申请家庭中夫妻双方至少1人具有无锡市市区城镇户籍;(2)申请家庭的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申请家庭的原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二处或二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2008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为: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申请家庭无房或原住房面积在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优先供应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
申购程序:
申请→初审→首次公示→审核→第二次公示→核准
一个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5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书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在面积标准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标准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购买。
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等活动。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由市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后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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