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sf.wuxi.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8 年11 月6 日 魏林可 东南快报

位于五一路的中融商务公馆让业主很郁闷
两年前就该办的房产证,交房都三年了仍未办,开发商却不知影踪,只留下一个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却一问三不知。根据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福州融林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融林地产”)应以房价的2%赔付业主违约金。上周,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时,开发商工作人员竟称“不知道此事”。近60户业主一怒之下日前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家住福州五一路中融·商务公馆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房产热线0591-87813795,反映了近300户业主的郁闷事。
↓业主:开发商三年未办证
“交房快三年了,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根据合同,最迟要在2006年12月31日就该办好证。”张先生告诉记者, 2005年12月他买下位于福州五一路的中融·商务公馆一套近150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售价约4000元,全套价格近60万元。依照合同规定,违约金应该是房款的2%。中融·商务公馆共近300户人,开发商违约金达二三百万元。
“这么大笔的违约金,开发商居然说不知道?”张先生气愤地说,10月28日,根据开发商通知,40位业主先后前往协商办理产权证事宜。开发商避而不见,直至媒体介入,中午11:30左右,对方才出来一位工作人员,竟要求业主尽快补交“公摊费”和其他费用,而对于逾期办证违约却称一无所知。
“我们早就交齐了房款,怎么又要交‘公摊费’?后来才知道,开发商在每双层搞了一个‘空中花园’,但先前忘记计入公摊了。”张先生告诉记者,大家都很纳闷,“空中花园”原先是楼盘的卖点之一,没理由会“忘记”。况且那实际上只是个采光的阳台,计入公摊的合理性有待斟酌。在售楼时也从未提及过此处为公摊。
由于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已近两年,近日,担心错过诉讼时效的业主们联名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业主的代理律师,福州汇成律师事务所的陈宗文律师告诉记者,“空中花园”是否可以计入公摊还要等法庭认定,但开发商在房管部门总登的时间是今年6月12日,远远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目前已经提起诉状的业主近60人,违约金数额高达36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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